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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2020-09-23 10:19:18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通过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何涛、申卉

  市政府常务会议 新闻发布

  9月22日, 15届1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鼓励在重要节日期间自行开展慰问活动,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涛、申卉

  ●鼓励在重要节日期间

  自行开展慰问活动

  新办法强调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规定广州市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各类服务平台开展拥军优属服务活动。广州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其他组织,在每年建军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自行开展慰问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活动。

  8月1日晚,广州塔亮起“爱我人民爱我军—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宣传标语。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耀烨摄(资料图片)

  ●适当扩大优先礼遇措施

  规范抚恤优待相关凭证使用

  新办法适当扩大了优先礼遇措施。新办法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铁路(含高铁)、公路、航空、港口、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他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随同上述对象出行的家属,专设窗口或者优先提供服务。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自然风景区对前来游览参观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本市户籍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证免购门票。

  新办法增加规范抚恤优待相关凭证使用措施,明确现役军人和非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持军官证(含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和本市户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具有优抚优待功能的社保卡刷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

  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

  新办法还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可以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招录聘用退役军人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就业补助资金。支持退役军人通过中高职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教育等途径提升学历。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退役军人创业符合条件的

  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新办法对于退役军人进行适应性培训和创业的情形进行了规定。退役军人需要创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贷款、税收等优惠。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新办法规定,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优先配租等优惠。符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役军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优先配租。

  ●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

  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优先轮候

  新办法还明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帮扶孤老退役军人和孤老其他优抚对象改造危房,改善孤老退役军人和孤老其他优抚对象的居住条件。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优先轮候入住本市公办养老机构。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自愿入住本市公办养老机构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视同有重大贡献人员,纳入优先轮候范围。

  新办法规定,广州市鼓励有关单位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等表彰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

  新办法明确,广州市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持相关证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相关场所以及享受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提供的优先服务。拥军优属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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