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活力”——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
人民军队通过“强大脑、健中枢”,立起了军队的“四梁八柱”,同时在解决政策性问题上“增活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修订军官法、文职人员条例、兵役法,军费管理、军人工资,住房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制度……体现军事职业特点的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有利于增强军人职业感荣誉感自豪感,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激发部队活力提供了制度保证。
2017年11月,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实施;2018年7月,全军部署展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全军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是对军人的巨大关怀和鼓舞,对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的归属感、荣誉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全面梳理评估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退役军人的所有政策法规,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
2018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英雄烈士保护法》,为有效惩治歪曲历史事实、诋毁亵渎英烈等各种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社会氛围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落实增强军人荣誉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军人肩负着特殊使命,国家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了许多优待。
内容摘自以下文章
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